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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长致辞

学术之路 2021-09-19

在不少法学院的官网有一个专门的栏目叫院长致辞(院长寄语)。致辞里面往往有不少值得我们关注的信息,为此我们特别汇总了部分法学院的院长致辞(院长寄语),希望大家对法学院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法学院排名不分先后

全国600余所法学培养院系的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

欢迎各位浏览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站!在您打开网页仔细阅读之前,让我先对法学院做个简单介绍。

清华大学成立于1911年,1952年以前是综合大学,法学院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学院后来被合并到其他院校,清华大学逐渐成为多科性工业大学。在近百年发展历程中,清华大学不仅培养了众多顶天立地的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政治家等,而且也为这个多灾多难、内忧外患不断的国家培养了不少砥柱中流的法律大家。

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配合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综合大学的战略布局,1995年9月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并于1999年4月复建法学院。

法治关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建设法治必须从法学教育入手,没有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就不可能有健全的法治。顶尖大学法学院对法治的确立担负着无可推卸的责任。认识到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特殊地位,本院全体教职员工兢兢业业,发愤图强,大胆创新,使得清华法学院在较短时间内脱颖而出,在全国和国际法学教育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重镇之一,也是国际重要的法学教育交流中心。

经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在本科教育中正在进行创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们取得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自己的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中国我们第一个开设面向国际、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学位项目(LL.M.)。清华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J.M.)也正在进行改革尝试。《清华法学》已经正式出版发行并成为发表优秀学术成果的重要法学期刊。我们与众多海外一流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我们率先建立了独立法学院大楼并为每一位老师提供独立办公室,为每一位教师提供优良的办公条件。我们还建立了颇具规模的法律专业图书馆。

最值得自豪的是我们的教师,经过十多年努力清华法学院聚集了一批中国最优秀的法律学者,他们绝大多数拥有海外留学经历并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每一位都有不凡的经历和学术成就。我们还要不断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此外,我们还拥有一个高效、贴心、周到、负责的管理团队为全体师生提供服务。

我们的使命是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确立和完善而努力,为人类和平发展做贡献。具体任务有两个:一是培养法律精英。我们培养人才的理念有八个字:诚信、担当、正直、卓越。法律精英首先必须是正人君子,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讲诚信、拥有良好健全的德性是第一要求。“担当”是指我们培养学生对国家和社会要有庄严承诺,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能够担负起人民和国家赋予的重责大任。“正直”是指我们培养学生具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法律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艺术,公正无私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卓越”是指在专业上追求完美,精益求精,认真对待每一节课,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力争在各方面做得最好。我们希望每一个清华法学院毕业生都成为讲诚信、有担当、公正无私、追求卓越的法律英才。

我们第二个任务是产生一流法学研究成果。中国法治建设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巨大社会建设工程,如何在吸收借鉴人类先进法治文明成果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一套独特的理论和学说。清华法学院在形成这套法学理论和学说过程中必须扮演重要角色。

有大师、有大楼、有才子、有理念,我们有充分信心造就杰出法律英才,创造优秀学术成果,成为一流法学院,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人类和平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清华法学院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诚望不吝赐教。谢谢!

申卫星院长

湖南大学法学院

一个人有自己的梦想,一个国家有自己的梦想,我们湖南大学法学院也应有自己的梦想。我们这样一个有百年办学传统的法学院应该有着怎样的梦想?作为法学院的院长,我梦想:湖南大学法学院尽快跻身国内一流法学院,实现千年学府的伟大复兴!

我希望,这个学院能走出更多的优秀学子,人人都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创新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有用之材,都能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政治精英、法律精英、管理精英和学术精英。

我希望,这个学院能拥有更具广泛影响的教师队伍,老师们发表的研究成果个个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能够对推动法学界在相关领域内的研究做出重要、突出和持续性的贡献。

我希望,这个学院能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进一步打通学科壁垒,优势互补,通过学科交融提升研究水平,力争牵头成立廉政研究国家协同创新平台,不断为民主与法治的进步提出具有影响力、高质量的分析和建议。

我希望,这个学院能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实施更多影响大、效果好的交流合作项目,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学术大家和高水平海外博士,办好涉外卓越法律人才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国际课程、交流访学活动,加快人才培养国际化进程。

我希望,这个学院毕业的学生都能以母校为荣,每一位校友在工作中都能取得更大进步,校友会能够成为校友们永恒的精神家园和陪伴,能够为学院及校友的事业发展助力,能够为社会进步、国家昌盛添彩。

朋友们,“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给我们三大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依托湖湘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千年学府”优秀的办学传统,湖南大学法学院建设发展更加壮丽的画卷正在铺展。让我们携手同心,高歌猛进,共同开创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屈茂辉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从1950年2月初创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已走过悠悠六十七载。作为新中国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之日起就承担着为新中国培养和输送高层次法律法学人才的神圣使命,为共和国法治的创建与发展和法学教育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行着不懈探索。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六十七载始终坚守的学术理想,六十七载从未改变的家国情怀,六十七载一以贯之的砥砺前行,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三次学科评估中保持全国法学一级学科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如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已成为引领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与每位辛勤付出的人大法律人密不可分,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由衷感谢坚守三尺讲台,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的各位老师;由衷感谢秉持法治理想,坚守人文情怀的各位同学和校友;由衷感谢踏石留印、无私奉献的历届法学院领导班子;由衷感谢不离不弃、倾力相助的社会各界朋友。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当今世界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整个人类都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这是风云际会的时代,也是大有可为的时代,我们将秉承人大法律人的优良传统,锐意进取,向善前行,向上生长,在传承中努力创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先进法治理念、深厚专业素养和开阔国际视野的人大法律人;我们将继续坚守学术立院的宗旨,保持和谐宽容的学术环境,不断增强学科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为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中国法治进步和社会发展。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让我们中流击水,携手追梦,共同开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王轶院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律是人类文明史的守护神和见证者,法学荣居人类三大最古老学科之列,亦可谓源远流长、枝繁叶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矢志于法律精英教育,已历六十余非凡春秋。忆昔共和国初创,百业待举,万众思进,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乃应运而生,始为法学院滥觞所出。唯念彼时先贤,筚路蓝缕、手胼足胝,虽经沉浮而不坠其志。幸逢政风渐开,八十年代复建中南政法学院,自此方家云集、人才辈出,于“五院四系”中竞领风骚。步入新世纪后,因应国家高教改革大势及院校合并良机,诸贤良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融合个人魅力及集体智慧,取势中兴大局、奠基法学重镇,在法学院的发展里程碑上勒记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商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学一级湖北省重点学科等一系列殊荣,且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薪火传承而弦歌不辍,归功于历代才俊,更寄望于未来精英。长江流域人杰地灵,法治时代风起云涌,法学院坐揽天时地利人和,当立足自身优势,放眼全球资源,治学兴教方针大抵有三:一则不拘一格荟萃人才,二则不遗余力培育学子,三则不辞疆界砥砺学术。当今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信息渠道及知识疆域已逐渐摆脱门户垄断,传统教育模式遭遇巨大挑战,我们唯有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包容的心态和更精进的状态来拥抱和融入这个生机盎然的时代,以更果敢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和更持久的恒心来启发和雕琢这些浑璞在身的青年,才能让“国内顶尖、世界知名法学院”的愿景变得更加清晰和现实。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律教育之路无远弗届、与古为新,而这一路上,必有属于我们的崭新荣耀!

徐涤宇院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84年改为现名。顺应中国改革开放大业对涉外经贸法律人才之迫切需求,1978年在对外贸易系下设立“国际商法教研室”,高西庆等为第一届硕士生。1984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系,开始招收本科生,冯大同教授为首任系主任。1996年在原国际经济法系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沈四宝教授为首任院长。

回顾往昔,自建系至今四十年筚路蓝缕和披荆斩棘,法学院在风雨兼程中日益发展壮大。这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深厚积淀的法学院。这里有着曾经全国最著名的国际商法大家沈达明先生、冯大同先生。他们开创了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国际商法学科。由于两位先贤的奠基性努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为全国最早拥有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首批四个院校之一。贸大法学院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2017年12月发布)中位列全国前十高校法学院之列,国际法学科于2017年入选贸大“开放型经济学科群”双一流重点建设名单。这些成绩既标志着贸大法学院发展的新起点,更预示着任重道远的历程开端。

叙四秩芳华,展贸法新篇。目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作为中国培养涉外经贸法律人才的重镇,正努力跻身于世界一流特色法学院之列。在学校、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支持下,法学院全体师生将继续秉承“教研立院、实干兴院”之信条,砥砺奋发,开拓进取,为国家涉外高端经贸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更多的心智和力量。

热诚期待并衷心感谢您对法学院的关注和支持,更欢迎您的宝贵建议和指导。

石静霞院长

厦门大学法学院

沐风栉雨砥砺前行

——写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建院90周年之际

十月的厦门,秋高气爽。正值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际,坐落于东海之滨的厦门大学法学院迎来了九十华诞。九十载风雨办学路,厦大法律人始终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孜孜进取,擎划经营,为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法学昌盛、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发端于1926年6月正式设立的法科。1937年7月29日,鉴于当时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法律系在校学生流失严重,萨本栋校长奉教育部电令,宣布撤销法律系,这是厦门大学法学教育的第一次停办。1940年10月,萨本栋校长宣布厦门大学复办法学院。1953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院系调整计划》,厦门大学奉命将法律系学生并入华东政法学院,这是厦门大学法学教育的第二次停办。1980年9月厦大法律系第二次复办,41名法学专业本科生入校报到学习,从此以后,厦门大学法学教育走上了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

九十载筚路蓝缕,厦门大学法学院的风雨历程也是近现代中国法学教育的缩影。厦门大学法学院于创立、停办、复办的过程中起起落落,从战火纷飞的年代走到今天,得以铸就了她自强不息的品格和海纳百川的气魄,也得以坚定了厦大法律人百折不挠、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意念。

风雨砥砺,岁月如歌。在九十载的峥嵘岁月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始终重视师资力量的培养和师资队伍的合理优化和建设。经过数代法律人的艰苦奋斗,厦门大学法学院得到长足进步和发展。春华秋实,目前,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后劲充足、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学术梯队。

沐风栉雨九十年,厦门大学法学院坚持“加强优势学科、培育特色学科、支持基础学科”的发展思路,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国际法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一级学科为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在2004年、2008年和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在全国六百余所法律院系中三次名列前10名。

厦门大学法学院1980年复办以来,正值改革开放的大潮,厦大法学学科参与国家和地方委托的大量法律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课题,成为国家法律决策咨询的重要力量。厦门大学法学院为全国为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法治建设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事务人才。可以说,九十年来,厦门大学法学院始终将自身的发展融入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站立潮头,积极推进,主动承担历史责任,开拓奋进,尽最大的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和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九十年来,厦大法学学科始终自强不息,追求卓越,这份坚守与传承使嘉庚精神成为无声无形的力量,润泽着每一位在这里学习和成长的学子,厦大法律人带着它离开校园,步入学界、政界、和商界,成为法律领域和各行各业的中流砥柱。

厦门大学法学学科成立九十年来,人才辈出,成果丰硕,凝结着一代代法律人的心血,记载着各级领导、国内外院友、兄弟院校、海内外专家的关怀和鼓舞,以及热心教育事业的华侨和社会各界朋友的爱心奉献。

九十周年院庆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更是凝聚力量、再创辉煌的起点。展望未来,法学学科将面临着国际化与信息化的新时代,以及人才激烈竞争的新挑战。厦大法学院也将传承九十年深厚的学科积淀,齐心协力,造就扎根于中国法治社会的一流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学科实力与水平,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培养具有本土化经验、全球化视野的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法治国家的建设者。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九十年丰富办学经验的积淀之下,厦门大学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以及优秀的师资队伍,一定成为推动法学院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国法学重镇”目标努力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方针指引下,厦门大学法学院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今天,我们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携手并进,更上层楼,共同续写厦大法学百年的辉煌!

宋方青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京师法学是跨越式发展的典范,如今的京师法学,法学院和刑科院双雄并峙,一级学科博士点、卓越与涉外两个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三足鼎立,不仅为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化、特色化发展增光添彩,而且在群雄纷争的国内法学界占据了一席之地,国内国际影响迅速提升。这一发展可以归功于很多方面,如学校英明决策、京师百年深厚底蕴、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师生员工辛勤努力等等,但不能忽略京师法学的师出有名。北京师范大学的英文名称为BeijingNormalUniversity,其中的Normal源自法语的Normale和拉丁语的Norma。EcoleNormale最先被翻译成日文,用的中文字符“师范学校”,其意是指,此类学校不仅是教授知识与技能的地方,更是学习规矩或规范的地方;唯有学高身正者,才能担当教书育人之大任。因此,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成为师大校训。但师范的本意绝不限于教育或师资培养,不限于学为人师,更应该包括行为世范,做社会的榜样。这既合了拉丁语norma的原意(即木匠手中的矩尺),也与“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一脉相承。

由此观之,北京师范大学创建并发展法律学科,绝非偶然,而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师范大学办法学,是由师范的本质决定的,有师无范,不成师范。法学一旦与万世师表、师垂典则的师范精神结合起来,更能凸显法律垂范久远的价值意蕴和现代师范教育的特殊意义。在法治全面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今天,这种价值和意义更加显著。这也为京师法学的各位同仁以及学生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要做经师,更要做人师,要争做“四有好老师”(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学生不仅要掌握教和学的一般知识,更要学习社会的法律的规范;不仅要正常普通,更要成为社会楷模;要德法兼修,恭德慎行。只有既重师,又重范,师范并举,才能达至“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大校训要求,真正践行“德育英才,法行天下”的京师法学精神,实现京师法学更快更好的发展。

卢建平院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欢迎来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网站。

浙江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45年,著名法学家李浩培教授出任首任院长。创办之初,名家云集。后法学学科因故停办。1980年,原杭州大学重建法律系,原浙江大学在1995年设立国际经济法系,法学教育得以恢复,虽历经坎坷,但终得以薪火相传。1998年,同根同源的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四校合并,新浙江大学成立,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随之建立。2006年香港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捐资襄助,次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成立并迁址至百年校园。70余载春华秋实,桃李芬芳,浙大法学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求是厚德,明法致公。学院秉承院训,以国际化、交叉型和服务型为发展特色,以一流意识、一流目标、一流标准为导向,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在这里,我们正全力营造优良的学习研究环境,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培养体系、提供一流的专业和职业伦理教育,为全体师生提供其乐融融的良好学术生态。学院充分借助位于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核心区的优势,借力信息时代科技综合革命前沿城市的优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拓展智库服务能力,努力以浙大智慧、浙大实践为法治中国作出贡献。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博士点和专门招收国际学生的中国法硕士学位项目(LL.M.)和中国法博士学位项目(SJD),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一批极具才华、内外兼修、引领多领域的杰出校友,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建有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最高院行政审判案例研究基地等重要平台,实行中国大学教授治学的全新治理模式——教授委员会制度。

朝气蓬勃,德才兼备,这是我们的学生。专业课堂上他们潜心汲取知识,勤勉刻苦,孜孜不倦。同时,他们也活跃于各种学生组织、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在学校乃至社会中展现青年学子的领导力与创造力。在基层法院学生法官助理的岗位,在各种海外名校的教室里,在各国内外学术会议会场、在各类型的学术讲座中,在各种学科竞赛场,在“三好杯”等各项体育竞赛、西部欠发达省份支教、法律援助公益志愿活动、在课堂内外的热烈研讨、图书馆的孜孜不倦……学院的历史叙事里,始终交织着我们学生的故事与身影。学院围绕依法治国战略、法治人才的需求,努力培养有品格、有境界、有才华、更是有理想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学养丰富、卓越创新,师德高尚,这是我们的教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合理,国际化程度高,亲缘性程度低,汇集了一大批治学严谨、学识渊博的知名法学专家和优秀中青年学者。他们中有大量基础法学和各部门法的领先专家和知名学者,有为数众多的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皎皎月轮,良师益友相伴,共同营造着浓郁的师生互动氛围。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让我们携手共创法学院美好的明天。

周江洪常务副院长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努力办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

这是一个法治的正当性被不断强化、但反法治事件与现象也常有发生的时代;这是一个经济发达、而人情伦理关系亦为昌盛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这是一个法学教育勃兴、可教育质量却令人担忧的转型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办学历史并不太长,如今已具千人之规模,如何在上述的天时、地利、人和的现实环境下传承和发展这份“基业”,办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拷问着我们这代法律人的良知和勇气。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为乐也,是天底下所有教师的渴望和幸运!面对优秀高分的学子,我们应当提供什么样的教育理念、教学态度,传播什么样的做人道理?这是我们每一位师长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也是对家长和对社会负责的最起码的体现!事实上,现代教育面临的诸多质疑和尴尬,很大程度上是缘于对教育规律或教育常识的背离。当我们的老师与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能够对教育职业怀有基本的尊重、操守和敬畏,把时间与精力合理分配在应当予以重视的教书育人上,形成正常的教学风气,这才是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最基本的表达。

教育是现实的,更是理想的。传授知识是实在的,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方法甚或更为重要。也正因如此,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决非只是简单的从培养法律工匠的角度向学生灌输书本知识,它需要以一种整体的育人氛围将在读的学子渡向满载着诗意般精神境界和法治理想的彼岸,使他们大多数人最终成为一个不那么功利和世俗的正常人。尽管这一点很难,也时常被我们所忽略,但却是一所有尊严的法学院应有的最根本的教育理念和育人宗旨。

人或万物具备,或一事无成。无惧前路光明或暗淡,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但愿多年以后,我们无愧于华工法学发展中的这段历史,至少我们曾经担当过、呼吁过并努力过!

蒋悟真院长

欢迎为母校法学院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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